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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公开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党建经费使用 及党员活动开展的通知
2020-12-21 10:18  

各二级党组织:

为进一步规范党费、党建经费使用及党员活动开展,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湖南理工学院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费和党建经费的来源

各二级党组织支配使用的党费是指学校下拨给分党校的培训费以及返回给各二级党组织的党费。党建经费是指学校按教职工党员200/人、学生党员100/人的标准下达给各二级党组织的党员活动费,以及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其他党建经费

二、党费和党建经费开支范围

(一)开支范围

党建经必须用于党的建设,主要用于党支部党员活动与党员教育。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开支范围包括:

1.党员培训和教育活动,包括编印党员教育培训教材,订阅或购买党员教育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等;教育培训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基层党务工作者所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等项目;开展“三会一课”、创优争先、党组织换届以及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所产生的会议费等。

2.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包括修缮、新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为活动场所配置必要设施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3.开展党内表彰所需费用,包括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等。

4.慰问补助生活困难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

5.开展党务工作,包括印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档案等所产生的工本费,以及购买党徽党旗等费用;党费财务管理中发生的购买支票、转账手续等相关费用。

党费和党建经严格按照开支范围审批,在党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学校计划财务处按照党费管理有关规定和学校财务制度办理报账手续。

三、开展党员活动的要求

)在校内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员活动不用办理报批手续,在校外开展党员活动必须履行报批手续。

(二)党员活动的内容必须突出党风党性党纪教育主题。党员活动可在校内开展,也可在校外开展,如外出开展党员活动,活动地点必须为党员教育基地或驻村扶贫点。

(三)党员活动地域范围。开展党员活动地点选择以在校内和岳阳市范围内为主,确有需要到革命老区、时代楷模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的,原则上在本省内进行。严禁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党日活动。

(四)党员活动审批。党员活动要有鲜明的政治主题和详细的活动方案。党员活动举办单位填写好《湖南理工学院党员活动审批表》,根据开展活动的地域范围进行审批。党员活动在岳阳市区(含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不含校内)范围内开展党员活动,由二级党组织审批;在岳阳市区外且在岳阳市范围内开展党员活动,二级党组织审核后报党委组织部审批;在岳阳市外且在湖南省范围内开展党员活动,经二级党组织、党委组织部审核后,报分管组织工作校领导审批。党员活动原则上不在省外开展,如确有需要,报学校党委书记审批

(五)各党组织外出开展党员活动,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和学习,必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六)各党组织外出开展党员活动,必须确保安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落实活动安全责任制。

四、有关注意事项

1.依法依规使用党费和党建经费。各二级党组织使用党费和党建经费要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关于印发〈湖南理工学院党政管理人员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党发〔201835)、《关于印发〈湖南理工学院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通知》(校党发〔201837)。

2.党员活动主题鲜明,将党员活动与工会活动区分开来,不能合并组织进行

3.各二级党组织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可支配使用的党费和党建经费的金额情况合理组织开展党员活动,鼓励各党支部利用校内资源开展党员活动。

4.党内表彰活动中,奖励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奖金只能用于先进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活动,不得发放给党员个人。

5.各二级党组织不得在党费和党建经费中报销委托旅行社提供服务产生的发票,不得擅自扩大党员经费开支渠道。

6.党费和党建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各二级党组织党务公开范围,各二级党组织要以适当形式向所属党支部、党员公开党费和党建经费使用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湖南理工学院党员活动审批表

 

 

党委组织部

201956


附件:

湖南理工学院党员活动审批表

举办单位

 

负责人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活动范围

£岳阳市区   £岳阳市   £省内   £省外

简 明 活 动 方 案

 

二级党组织

 

 

 

                     (公章)

                                     

党委组织部

 

 

 

                     (公章)

                                       

分管组织工作

校领导意见

 

注:1.在岳阳市区(含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不含校内)范围内开展党员活动,由二级党组织审批;

2.在岳阳市区外且在岳阳市范围内开展党员活动,二级党组织审核后报党委组织部审批;

3.在岳阳市外且在湖南省范围内开展党员活动,经二级党组织、党委组织部审核后,报分管组织工作校领导审批;

4.在湖南省外开展党员活动,报学校党委书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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